【聚焦今冬供暖】延吉市13日陆续开栓供热 长春市具体开栓时间将在“供热大会”上发布

时间:2024-03-29 07:21:51来源:俊雄娱乐网作者:焦点

原标题:【聚焦今冬供暖】延吉市13日陆续开栓供热 长春市具体开栓时间将在“供热大会”上发布

继珲春全省率先供热后,供热大会延吉市也传来好消息,聚焦今冬间从10月13日起,供暖供热绝代妖孽之神偷将陆续起炉开栓供热,延吉最长的市日市具栓时上供热周期可达190天。而长春市何时开栓?部分媒体今天传出的陆续长春市10月20日开栓供热消息是否准确?市民所关心的准确开栓时间到底是几号?中国吉林网记者带您了解。

10月10日,开栓中国吉林网从有关部门获悉,长春省内相关媒体刊发的体开消息依据是《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法定供热周期是供热大会每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6日,但实际的聚焦今冬间供热时间,今冬是供暖供热否提前供热或弹性供热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供热信息,将会在长春市政府近期即将召开的延吉2020—2021年度全市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大会上公布,工作大会将发布《城区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市日市具栓时上明确今冬的陆续绝代妖孽之神偷具体供热时间及周期。

热源电厂已做好供热准备 各类应急预案已重新修编

如今,长春市区内的供热基本是以锅炉房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供热为主,所以热源好坏与否,很大程度决定部分热企的供热能力。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二热)是长春市最大的热源企业,现共有6台2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 2020-2021年供热期,长春二热供热面积将达到4000万平方米,为做好新一采暖期供热工作,长春二热超前谋划,统筹安排夏检各项工作计划,经过近7个月的精心准备,圆满完成了机组和热网系统的检修、应急准备等前期工作。预计10月10日厂区暖汽系统充水、查漏、消缺;10月11日,完成热网系统打压工作;10月13日,进行市区、经开、大唐热力热网冷态水循环。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姜宝双表示,从3月17日进入检修期开始,生产系统检修人员戮力攻坚,先后优质完成了2台机组A级检修、4台机组C级检修、热网检修、热网加热器换型改造、造输煤系统检修等工作,提高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和采暖期设备长周期运行。为确保今冬供热用煤,长春二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燃煤采购和存储方案,8月份开始燃料采购力度,全力做好冬季储煤的入库及管理工作。目前,长春二热燃料库存31万吨。

应对即将到来的供热季,长春二热已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采暖期各项工作,落实供热管理责任,实施由领导班子成员带班的四级供热值班制度,确保采暖期内24小时全天候稳定供热。同时,长春二热还修编了《供热应急预案》《燃料供应紧缺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预案,多次组织实战演练,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冬季抢险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多家热企准备就绪闻讯开栓 宇光热用户于19日提前享热

按照《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长春市每年法定供热周期为10月20日至次年4月6日,也就是对标供热管理办法,长春市民可在20日零时正式进入今冬供暖季。

目前, 长春市供热集团、中瑞热力,净月潭热力、经开热力集团等供热公司已相继做好供热准备,一次管网冲水均已完毕,基本上于本月13日全部进入冷态循环,各项准备工作均早于往年,但是否提前供热也需要等待政府或有关部门的通知和指令;多年来,供热行管部门也始终鼓励有条件的供热企业可以根据天气情况,提前供热或弹性供热。

10月10日中午,中国吉林网记者从宇光热力集团了解到,由于宇光热力集团拥有完善的热源和充足的准备,今冬的开栓供暖已提上日程,计划10月18日19时启炉;预计19日白天,辖区热用户的用热可循环到位,辖区的热用户可率先享热;同时,宇光热力将根据下周天气变化情况以及行管部门指令,将随时进行调整。

供热常识

1、供热收费标准: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7.00元(建筑面积)。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31.00元(建筑面积)。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层高超过3米的,每超0.3米,热费加收5%,最高加价不超过50%。层高超过6米的与供热企业协商价格。阁楼住宅、地下室安装采暖装置的按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阁楼、地下室面积未计入房屋产权标注的,层高超过2.20米的部位按全面积计算,不足2.20米的部位按1/2面积计算。未安装采暖装置的,暂不收费。

2、缴费时间: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热用户应当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交齐采暖期热费。逾期未缴费的按照合同中约定收取应缴热费5%的违约金;

3、用户信息卡办理:持有效房屋证件,身份证,前往所在分公司客服经营科办理;

4、补卡、更名流程查询:携带户主身份证、产权证、用户信息卡→到所属分公司办理,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热用户面积、产权发生变化的,应当与热企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

5、基础供热恢复办理:携带用户信息卡到所属分公司客服经营科办理,供热期不用热的用户(已进行分户控制),应当于每年9月20日前提出申请,缴纳20%的基础热费。逾期未缴费的按照合同中约定收取热费总额5%的违约金,每年10月20日前持用户信息卡到所属分公司申请恢复供热;

6、合同签订: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单位和居民需要供热的,应当向热经营企业提出申请并与其签订供用热合同。同时按照热经营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持《房屋分套建筑面积计算成果表》《购房合同》、安置单、房屋产权证,按照上面标注的建筑面积签订合同。);

7、供热期限: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每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6日;

8、低保用户(民政承担):所属社区街道领取《城乡低保对象供热减免审批表》→持《审批表》到所属供热分公司核准供热面积→持《审批表》到所属社区街道民政部门审批→民政承担部分热费的持《审批表》到所属分公司客服经营科办理(民政承担全额热费的持《审批表》到所属供热分公司)→民政结算热费。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摄影 张秋磊 视频 郑子侯 冯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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